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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

政策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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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1800.4—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 4 部分:风力发电企业 Requirements for public security and counter-terrorist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Part ICS 13. 32 0 A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XXXX.1—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XXXX.1—XXXX 4 : W i n d p o w e r c o m p a n i e s 注:此文件提取于源文件,部分内容删减,无任何内容更改 2021-04-25 发布 2021-08-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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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GA 1800—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分为以下6个部分:

第 1 部分:电网企业;

第 2 部分:火力发电企业;

第 3 部分:水力发电企业;

第 4 部分:风力发电企业;

第 5 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

第 6 部分:核能发电企业。

本文件为GA XXXX—20XX的第4部分。

本文件由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反恐怖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志刚、朱哲、廖崎、吴祥星、杨玉波、张合、周群、徐思钢、张宗远、马楠、 张晓光、潘建、赵生校、贾超、张妍、朱军、岳蕾、谢宏文、杨林刚、黎静、夏建涛、刘云峰、李茂、 陈寅其、郑新刚、郝为华、李岳军、陈小群、哈伟、曾辉、戴陈梦子、王志勇、苗寿波、彭华、钟永强。

II

GA

1800.4—2021

9.1 人力防范要求

9.1.1 风力发电企业应针对重点目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教育培训。

9.1.2 风力发电企业应针对重点目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演练。

9.1.3 陆上升压变电站(或开关站)、陆上换流站和陆上集控中心的周界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并 24h 有人值守。

9.1.4 陆上升压变电站(或开关站)、陆上换流站和陆上集控中心的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 8h。

9.2 实体防范要求

陆上风电场应配置巡逻机动车。

9.3 电子防范要求

9.3.1 门卫值班室应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

9.3.2 设有安防监控中心、控制室、门卫值班室的,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9.3.3 风力发电企业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

御系统,防御信号范围应覆盖陆上升压变电站(或开关站)、陆上换流站及陆上集控中心等重要部位。

10 非常态防范要求

10.1 人力防范要求

10.1.1 风力发电企业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治安反恐动员,企业负责人应 24h 带班组织防范

工作,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加强保卫力量。

10.1.2 风力发电企业应设置警戒区域,限制人员、车辆进出。

10.1.3 风力发电企业应对所有进入陆上升压变电站(或开关站)、陆上换流站、陆上集控中心的人员、

车辆及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10.2 实体防范要求

10.2.1 风力发电企业应做好消防设备、救援器材、应急物资的有效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10.2.2 风力发电企业应检查重点部位门、窗、锁、车辆阻挡装置等物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0.2.3 车辆阻挡装置应设置为阻截状态,严格控制外部车辆进入重点部位。

10.3 电子防范要求

10.3.1 风力发电企业应做好电子防范设施的运行保障工作,确保安全防范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10.3.2 二级重点目标的风电场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固定式或便携

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满足应急防范要求。

11 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11.1 一般要求

11.1.1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检验合格。

11.1.2 应对安全防范系统内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进行校时,设备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误差应不大于 5s。

GA XXXX—XXXX

11.1.3 安装在海上的安全防范设备,防腐蚀等级应符合 GB/T 30790.2 的相关规定。

11.1.4 安全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应符合 GB 50348 的相关规定。

11.2 视频监控系统

11.2.1 系统监视和回放的视频图像的水平像素数应不小于 1920、垂直像素数应不小于 1080,视频图

像帧率应不小于 25fps。

11.2.2 视频图像信息应实时记录,保存期限不应小于 90d。

11.2.3 系统应留有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联网的接口,联网信息传输、交换、控制协

议应符合 GB/T 28181 的相关规定,联网信息安全应符合 GB 35114 的相关规定。

11.2.4 风电场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信息的采集要求应符合 GB 37300 的相关规定。

11.3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11.3.1 系统应能探测报警区域内的入侵事件。系统报警后,安防监控中心或门卫值班室应能有声、光

指示,并能准确指示发出报警的位置。

11.3.2 系统应具备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11.3.3 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功能。

11.3.4 系统应能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11.3.5 系统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小于 90d。

11.3.6 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GB/T 32581 的相关规定。

11.4 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11.4.1 系统发射功率和使用频段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4.2 系统应能自动 24h 持续工作,无需人员值守。

11.4.3 系统的应用不得对周边重要设施产生有害干扰。

11.4.4 系统应用应有保障措施,不得对电力系统授时产生影响。

11.4.5 系统应具备国家级无线电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

11.5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11.5.1 系统使用频段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5.2 系统应实时接收船舶位置、航速、航向等信息,并在电子海图上显示。

11.5.3 系统应具备船舶停留或航速过低时的报警功能,报警阈值可设定。

11.5.4 系统应配置甚高频电台,具备语音通信功能。

GA 1800.4—2021

附录 A

(规范性) 风电场常态防范设施配置表 A.1 风电场常态防范设施配置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 风电场常态防范设施配置表配置要求序号配置对象、区域或部位防范设施三级防范二级防范一级防范实体围墙或金属栅栏

1 实体屏障 ● ● ●

(含防攀爬设施) 周界

2 陆上升压变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装置 ● ● ●

3 电站(或开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入侵探测装置 — ● ●

关站)、陆上

4 实体屏障车辆阻挡装置 ● ● ●

换流站和陆

5 周界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装置 ● ● ●

上集控中心

6 门卫值班室及安全检查设备 — — ●

7 — 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 — ●

8 海上风电场区域周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 ● ●

海上升压变电站(或开关

9 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装置 ● ● ●

站)、海上换流站

10 陆上风电场巡逻机动车 — — ●

安防监控中心、控制室、

1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紧急报警装置 — — ●

门卫值班室

12 控制室授时安全防护装置 ● ● ●

13 棍棒、钢叉等护卫器械 ● ● ●

保卫执勤岗位

14 对讲机等通信工具 ● ● ●

注:表中“●”表示“应配置”,“—”表示“不要求”。

GA XXXX—XXXX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4] GB/T 30147 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技术要求 [5] GA/T 1343 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 [6] DL/T 5056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 [7] DL/T 5103 35kV~220kV 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 [8] DL/T 5218 220kV~750kV 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 [9] DL/T 5498 330kV~500kV 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 [10] NB/T 31115 风电场工程 110kV~220kV 海上升压变电站设计规范

来源文件:《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报批稿)3.18.pdf。原文件共 7 页,本页已展示全部可读正文。